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協議出讓工十四路與浉河南路交叉口
東南角平橋南片區09-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協議出讓工十四路與浉河南路交叉口東南角平橋南片區09-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請示》(信自然資〔2023〕28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原國土資源部令21號第八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在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時限內,向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向用地申請”及第九條“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塊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方可按照本規定采取協議方式出讓”規定,2023年供地計劃在中國土地市場網發布后,只有河南合創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對平橋南片區09-02地塊提出了用地申請,可以采取協議出讓的方式進行出讓。該宗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信陽市2023年度第十三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的批復》(豫政土〔2023〕48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信陽市2023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資〔2023〕501號)批準征收。同意將平橋區雷山匠谷大別山職教新城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取協議方式出讓給河南合創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建設信陽科技職業學院。協議出讓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積
該宗地位于平橋區雷山匠谷大別山職教新城,東至規劃經一路、西至工十四路、南至地界、北至浉河南路(具體位置詳見宗地圖)。該宗地土地總面積為408075.66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積為27654.74平方米,代征綠地面積為46806.28平方米,凈用地面積為333614.64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及出讓年限
土地用途為教育用地,土地出讓年限為50年。
三、土地使用條件
2023年4月28日,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信陽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信自規條字2023第2038號)。該宗地容積率≤1.2,建筑密度≤40%,綠地率≥25%,建筑高度≤40米。其他土地使用條件按照信陽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執行。
四、受讓人
河南合創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供地時間及方式
該宗地于2023年第四季度以協議方式出讓。
六、其它事宜
1.該宗地為現狀出讓。土地出讓成本由平橋區人民政府與財政部門結算。
2.根據《關于支持產教融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信辦〔2023〕18號)要求和《市委書記專題會工作備忘》(2022年第18期)“關于優化招商政策”中原則上按20萬元/畝進行供地的會議精神,協議出讓地價按300元/平方米(折合20萬元/畝)執行,受讓人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總額為10008.4392萬元。
3.方案批復后7日內,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發布該地塊協議出讓公告,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5日。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與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按期簽訂出讓合同的,受讓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受讓人應在簽訂出讓合同后30日內繳清全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催交仍未繳納的,報經市政府批準可以解除合同,受讓人應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受讓人要嚴格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及時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5.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由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如出現權屬糾紛等信訪問題或發生經濟糾紛,由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此復。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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