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收回平橋區平橋街道辦事處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并劃撥給信陽市平橋區城市管理局使用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收回平橋區平橋街道辦事處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劃撥給信陽市平橋區城市管理局使用的請示》(信自然資審〔2023〕25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信陽市平三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平橋區平橋街道辦事處。該項目用地面積為63736.63平方米,包括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信陽市2022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22〕1711號)批準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43425平方米,收回信陽市奧龍集團科龍新型建材廠使用權面積為7311.63平方米(信市國用2003第300201號證載面積為10200.00平方米),以及平橋區平橋街道辦事處存量建設用地13000.00平方米。
2022年4月30日,該項目經《信陽市平橋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信陽市平三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信平發改〔2022〕164號)批準建設。2023年1月13日,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了《新信陽市平三路新建工程規劃路由的意見》。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同意收回信陽市奧龍集團科龍新型建材廠7311.63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據《劃撥用地目錄》的相關規定,同意將平三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項目用地面積為63736.63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給信陽市平橋區城市管理局使用,土地用途為城鎮道路用地。該項目用地要嚴格按照城鎮道路用地的相關政策要求進行建設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由平橋區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如出現權屬糾紛等信訪問題或發生經濟糾紛由平橋區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此復。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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