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露天礦山管理,推進礦業綠色發展,提高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依據《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條例》有關規定,信陽市重要河流、堤壩、鐵路、重要公路兩側在晴朗天氣條件下,直觀可視范圍1000米內禁止新設露天礦山,請各縣區,各管理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信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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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2023-00069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
發文機關 | 信陽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 | 2023年11月22日 |
標 題 | 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明確禁止露天礦山設置范圍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信政文〔2023〕92號 | 時 效 | 有效 |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露天礦山管理,推進礦業綠色發展,提高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依據《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條例》有關規定,信陽市重要河流、堤壩、鐵路、重要公路兩側在晴朗天氣條件下,直觀可視范圍1000米內禁止新設露天礦山,請各縣區,各管理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信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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