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關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政策。
3、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4、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5、指導出入境、國外人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人員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指導監督消防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維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8、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體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督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
11、指導監督全市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公安機關承辦地方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2、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13、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14、擬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15、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
16、擬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的規劃。
17、擬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監督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協助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或督辦公安機關重大違紀案件。
18、承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市公安局主管全市公安工作,下設九個直屬分局,八個縣公安局,以及三十余個業務部門。
一、直屬分局:羊山分局、浉河分局、平橋分局、明港分局、高新分局、南灣分局、雞公山分局、上天梯分局、機場分局。
二、縣級公安局:固始縣公安局、淮濱縣公安局、息縣公安局、新縣公安局、潢川縣公安局、商城縣公安局、光山縣公安局、羅山縣公安局。
三、市局業務部門:警令部、指揮中心、政治部、紀委、監察室、督察支隊、審計科、裝財科、法制支隊、控申科、通信科、警衛科、出入境管理科、科技科、國保支隊、經偵支隊、治安支隊、刑警支隊、監管支隊、巡特警支隊、反恐支隊、禁毒支隊、網監支隊、交警支隊、高速交警支隊、森林公安局、民警培訓學校。
辦公地址: 信陽市羊山新區新二十四大街38號 單位負責人:侯欽東
聯系電話(傳真):0376-6520219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郵編:464100